近年来,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、硬杠杠之下,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但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手段翻新,搞起了隐形变异的“顺带游”“夹私游”“借壳游”甚至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,败坏党风政风、损害党和政府形象。现选取近年来违规公款旅游警示教育典型案例,希望学校广大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以案为鉴、检视自身,筑牢防线、守住底线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。
1.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处长刘宪勤违规公款旅游问题。2023年7月,刘宪勤赴齐齐哈尔市、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出差期间,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绕行漠河市游览龙江第一湾、中国最北点等景区,返回大庆市途中绕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游览,使用公款支付车辆油费等费用。2024年9月,刘宪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.山西传媒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汉静,原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王建国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。2017年9月,张汉静、王建国带队,一行6人赴杭州出差期间,违规接受下属单位提供的旅游安排,前往西湖、三潭印月等景点旅游,并观看《印象西湖》实景剧演出,相关费用由下属单位负担。2019年10月,张汉静、王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。
3.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。2015年7月23日至28日,该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、增加景点,借机公款旅游,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。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。
4.文山州砚山县第一中学、第三高级中学、民族中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。2022年6月,砚山县第一中学、第三高级中学、民族中学联合组织教师赴省外参加培训期间,未按原计划开展,带队领导擅自接受培训方安排,组织参训教师到培训当地多个景区景点参观游玩,相关费用以培训费冲抵。2024年5月,培训带队领导、民族中学副校长吴允江,时任第一中学副校长杨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培训带队领导、第二高级中学校长(时任第三高级中学副校长)马素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5.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、副校长李小六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。2023年5月11日至13日,李小六等人赴外地调研交流期间,改变公务行程,驾乘公务用车到某景区参观游览。2023年11月,李小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6.安徽财经大学学工部部长、学生处处长顾思伟公款组织旅游问题。2014年7月,顾思伟组织学工队伍赴外地某干部培训学院培训,期间没有认真甄别培训计划中包含的自然景观项目,未能及时阻止、拒绝在旅游景点开展教学,导致变相公款旅游。2016年12月,顾思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7.牡丹江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。牡丹江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以考察名义,与旅行社签订十日游合同,组织本院教师及家属到西安旅游,在岗教师所花费用以学科建设费等名义报销。对此,该院院长刁丽伟、党委书记陈忠平负直接责任。2016年3月,刁丽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陈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8.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款旅游问题。2014年中秋后,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唐元松、院长李银满先后两次组织学院行政人员、教职工及部分家属赴清远旅游,两次旅游共支出31771元,事后分别以赴广州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和深圳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的名义报销了上述费用。唐元松、李银满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违规旅游费用改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。